人民网合肥3月19日电(周坤)自国家药监局网站3月12日同意5款自测类型的新冠抗原检测验剂后,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价格也成为大众遍及重视的问题。 3月17日,安徽省医药会集收购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展开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验剂专项会集收购的告诉》(后文简称,《告诉》),针对新冠病毒核酸查验测验试剂盒、新冠病毒抗体(IgM/IgG)检测验剂盒、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验剂盒,展开专项会集收购作业。其间,抗原检测验剂盒限价不得高于10元/测验。 该《告诉》中提到了产品限价方法,关于有外省省级带量收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从外省省级带量收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最低价和安徽省各医院最近一次实践收购价的最低价中,取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关于无外省省级带量收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的产品,从已申报其他企业产品的限价中位数和安徽省各医院最近一次实践收购价的最低价中,取两者的低值作为限价。 据悉,此次产品限价根据的是,2020年以来的产品全国外省省级带量收购价、中标价、挂网限价(其间抗原检测验剂盒含正在公示期的中选价格),以及安徽省公立医院实践收购价(到2022年3月17日,以买卖系统现已配送的收购单为准),核算限价承认后归入会集买卖目录。 此外,《告诉》中着重,医疗机构应优先收购会集买卖目录内产品。企业不同意本次限价或无限价的产品,归入存案买卖目录办理。存案买卖目录内产品,收购实施总量操控,新冠病毒相关检测验剂存案收购金额占该医疗机构同类查验试剂总收购金额份额不高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