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意义
(文件有用)江西省药品医用耗材会集收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行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收购中选成果的告诉
依据《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收购文件(JX-HC2022-01)》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中选成果在我省落地实行作业,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安排规模。全省各级公立医疗安排和驻赣戎行医疗安排(以下简称“医疗安排”)均应参与。鼓舞其他医保定点医疗安排按规则参与。
本次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带量收购周期为2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首个收购周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自实行之日起,医疗安排和医药企业应经过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招采体系”区域“当即进入”按钮,登录招采办理子体系,挑选“肝功生化试剂集采”项目,收购和配送相关中选产品。
(一)做好实行前预备作业。中选企业自主挑选中选产品配送企业安排配送,经过招采办理子体系树立配送联系。医疗安排、出产企业以及它选定的配送企业应按要求签定三方协议(详见附件2)。医疗安排提早做好库存整理、中选产品收购装备等作业,保证自实行之日起,患者可在医疗安排按中选价格购买运用中选产品。
(二)优先收购和运用中选产品。医疗安排要疏通中选产品进院途径,准时完结协议收购量;在优先收购和运用中选产品的基础上,应从临床合理运用动身,可适量收购其他质优价宜的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产品。协议收购量另行告诉。
(三)保证产品质量和供给。出产企业应严厉履行保证中选产品质量和供给的主体职责,依照全省收购年度协议收购量,结合医疗安排实践收购需求,做好出产供给预备,保证准时保质保量供货。超出协议收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给,直至收购周期届满。
(四)加强医保方针协同。中选产品医保付出规范另行告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选价格确认。中选产品的收购货款实施医保基金与供货企业直接结算,依据医疗安排和企业在招采办理子体系产生的网上收购数据确认结算金额,由省本级和市级医保经办安排按《江西省医保基金会集带量收购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商洽药品周转金办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与医疗安排和供货企业签定会集带量收购医用耗材货款结算协议,清晰结算方法和职责职责,履行医保基金直接结算方针,保证周转金及时拨付。
(五)加强动态监测剖析。各设区市医疗保证部分应按规则加强对出产企业的中选产品出产和质量、运营企业的中选产品供给状况、辖区内医疗安排的中选产品收购、配送和运用行为等动态监测和日常监管,每个季度榜首个月对上季度的实行状况做通报;对不能按要求实行供货职责的企业,可采纳约谈、责令整改、公示通报等办法来办理,并将相关状况报送省医药价格与收购服务中心,依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誉评价准则予以处理。省属医疗安排的相关监测作业由南昌市医疗保证局担任。
(六)加强安排领导。各地各部分应深入知道医用耗材会集带量收购和运用作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安排领导,协同合作,强化保证职责、办理职责、监督职责,保证联盟医用耗材带量收购作业履行到位、取得实效;实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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